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(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哪家好) -ag九游会app

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,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哪家好

“故意杀人罪”——这可以说是《刑法》中非常严重的罪行,然而有不少连环杀人凶手却以此为乐。他们藐视法律,视人的生命如草芥,罪大恶极。在陕西安康火车站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影响重大的连环杀人案,凶手因为生活不如意而向陌生人痛下杀手。究其原因,到底是因为后天环境的影响还是因为先天变态呢?

让我们将时间线拉回1996年。2月28日早上,铁路工人在检修铁路的时候,豁然发现不远处有具半赤裸的男尸。他吓得大叫一声,立马去最近的派出所报了警。警察赶到之后,对这具男尸进行了调查。

死者杨某今年58岁,不是本地人,由于儿子在陕工作,他抽空跑来看儿子。他的死因是头部受到了钝器多次打击。当杨某的儿子小杨见到父亲尸体的时候,异常悲痛。小杨说,父亲是个老老实实的工人,平常待人亲和,没有什么仇敌。如果一定要说怀疑对象的话,很有可能是他最近认识的“骗子”团伙。

说起骗子,小杨痛心疾首。然而,当警方了解了具体事项后,却暂时排除了他口中的骗子。一般骗子在骗了钱之后,通常会选择隐匿下去,而不是将受害者家属杀害。警方安慰小杨一番,并帮他另外立案,处理了诈骗案。

正在他们调查杨某的社会关系时,凶手居然又行动了!3月3日的时候,同样的地点,同样是50多岁的男性,同样是脑袋被钝器砸。当凶手又重复犯案的时候,这意味着他再犯的几率很高。警方立刻在火车站加派人手,并用贴告示的方法让旅客们加强防备。

然而,噩耗频频传来,凶手加快了作案频率,在三天后再次犯罪。这次不同于往常,他对一位女性下手了,结果异常惨烈。凶手先将20多岁的受害者侵犯,随后又用钝器将其砸死。不知是凶手出于什么目的,他在杀人之后,还在受害者腹部刻下了“仇”字,而受害者附近还有处坟墓,凶手将墓碑刮花,在上面刻了二十三个大字:“杀尽负情人,下一个市(是)公安局长或某某某一家人,请破案”,显然凶手非常猖狂,妄图挑衅。

让人感到悲痛和愤怒的是,这第三位受害者,是一名怀孕六个月的妇女。看着受害者已经隆起的腹部,在场的人无不对此暴行厌恶、痛恨。她肚中的宝宝已经成型,不仅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,却在生前与母亲遭受了莫大的耻辱。

然而,案情的严肃不容他们掉以轻心。警方意识到,如果再不抓住凶手,他会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安定产生极大威胁。他们紧盯安康火车站。可能是凶手察觉到了什么,他这次更换了地点,选择了远在湖北的十堰火车站进行行凶。看来,凶手有可能坐火车转移地点。这无疑给警察调查增加了难度,流窜作案通常没有什么规律。

对于安康火车站,他们还是不打算放松警惕。凶手在这里犯下三起命案,说明他与这里的渊源较深,很可能是当地人。如果陕西是他的老家,那么他终究还是会回到这里来。另外,他们也与十堰火车站附近的派出所联系,两方警察互相通信,及时掌握最新的罪犯动态。直到3月16日的时候,嫌疑人终于出现。

仍旧是在安康火车站。这一天凌晨的时候,值班的警员老张忽然看到一个可疑人员,他总是斜眼瞄着一对情侣,眼神中带着凶恶。于是他和另外两个组员一块过去排查他们的身份,当查到这个可疑人员的时候,他的眼神躲躲闪闪,拒不配合,不交身份证。老张刚要训斥他,忽然看到他做出一个掏兜的动作。

老张是经验非常丰富的刑警,一看到这个动作,脑子还没反应过来,就直接将人拿下!他把人控制在身下后,其余两人搜查这个可疑的青年,居然从大衣口袋里找出四把匕首和一个铁锤。那个铁锤有一股不同寻常的铁锈味儿,顺着灯光果然看到上面的点点血迹。他们立刻将嫌疑人送到派出所,而他也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。

根据嫌疑人余延军的供述,他19岁的时候曾参与拐卖儿童,后来蹲了七年监狱。出来之后,他的家人嫌弃他犯过罪,甚至不让他进家门。无奈,他只好自己一个人在外打工。但是因为前科的问题,很少有人能接受他。即便是接受他的工厂,也都是黑工厂。他受不了超强负荷的工作,很快便自己出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。

靠着坑蒙拐骗,他获得一个姑娘的芳心,希望从女友那里寻找谋生的出路。两人在一起后,姑娘也很快识破他的本性,嫌弃他太穷酸,便和别的男人跑了。他经历过这段感情挫折后,对女性产生了天然的敌意,认为她们见钱眼开。

眼见着没有钱,亲属也不肯救济他,索性余延军就又想犯罪。他这次不想行拐卖的罪行了,毕竟有前科,很容易被发现。而相比于拐卖,他感觉抢劫赚得更多。于是他买好了工具,在人流量比较多的安康火车站观察寻找猎物。前两次的杀人罪行,他分别用找工作、帮忙找住处等借口引诱受害者与他同行,等到了偏僻角落就下毒手。

第三次奸杀孕妇的案子,他说道,当时那名孕妇没有钱坐火车,想借他的钱,为了借钱,她暗示可以发生关系,于是他便把人带到偏僻的坟墓旁边。余延军认为,这个女人对自己丈夫不忠,联想到女朋友劈腿的事情,他感到非常愤怒,基于泄愤而把妇女杀害。然而,从常理上来讲,他说的不符合常理。女人怀孕后,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,怎么可能会主动答应呢?并且他自己没有证据证明此事。更大的可能是,他拿刀逼迫妇女,妇女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被迫与其发生关系。

除了这三起案件外,事实上他一共犯下了十一起案例,有一些不是在陕西内发生的。根据《刑法》(1979年)第二百三十二条: 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他杀害了12人,罪行非常恶劣,最后被判处死刑。另外,他还犯有强奸罪、抢劫罪,数罪并罚,最后决定执行死刑。

通过这起案件,我们可以看出,余延军犯案的动机是因为之前曾经犯罪,后来试图改正,却因为生活不如意而再次犯罪。其实在现实中,他并不是独例,有的罪犯在从牢里出来之后,确实会受到社会的歧视。

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,就像“狼来了”的故事一样,孩童两次撒谎,使得村民们再也不肯相信他,对其失去了信任。像余延军这样已经犯过罪的人,虽然他有改正的想法,但是人们也已经对他失去了信任。

有时候,光是悔改、意识到错误并不能完全抵消罪过所带来的影响,受害者及其家属不会因为他的一句“对不起”就能够忘记曾经的伤痛,而人民也不会因为他心中怀有歉意,就忘记他曾经犯下的罪行。毕竟,刀刻在木头上,留下的印记很难弥补;何况是插在别人心口的利刃呢?

那么,作为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,如果真的出了狱,应该怎么纠正自己错乱的人生呢?这恐怕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。有些人罪不至死,他们已经在牢狱中完成了刑期,可是人们很难能够确定罪犯真的已经悔过,这大概也是人心最复杂的地方。

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(陕西安康考研培训机构哪家好)

类似文章